【信息时间:2025-04-16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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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通知,要求“2024年12月23日后新出让的住宅用地,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约定竞得后成立公司作为受让人开发建设情形”。具体情况以公告为准,请各竞买人周知,以免造成不便。
业务咨询请致电:0543-3186937、3165508
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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