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自然资规告字[2025]2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时间:2025-11-13 阅读次数: 】
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滨自然资规告字[2025]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滨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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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出让年限 |
增价幅度(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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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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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X013 |
长江二路以南、渤海十四路以东 |
135541 |
住宅、商服(商服建筑面积 |
不大于2.0且不小于1.0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5% |
70 |
100 |
56318 |
11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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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X014 |
长江二路以南、渤海十四路以东 |
26939 |
住宅、商服(商服建筑面积 |
不大于2.0且不小于1.0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5% |
70 |
11194 |
2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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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X013至2025-X014地块:两宗地作为一个标的挂牌出让,挂牌起始价和竞买保证金分别为67512万元、13503万元。两宗地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后2025年12月15日前缴清50%,剩余价款须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缴清。两宗地按规划须配建341个学位的幼儿园,须按应配建规模出资2525.105万元与周边小区联合配建幼儿园。另须按照滨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滨城区委社工部相关配建要求,完成装配式建设并完成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等公建配套设施的配建和移交。待周边东临管线881平方米收回后按该两宗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单价协议出让给该两宗地使用权人并办理合宗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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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X016 |
黄河十四路以北、渤海十五路以西 |
55684 |
住宅、商服 |
大于1.0,不大于2.0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5% |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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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25058 |
12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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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X017 |
黄河十四路以北、渤海十五路以西 |
17405 |
住宅、商服(商服建筑面积 |
大于1.0,不大于2.0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5% |
70 |
7833 |
3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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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X016至2025-X017地块:两宗地作为一个标的挂牌出让,挂牌起始价和竞买保证金分别为32891万元、16446万元。两宗地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清50%,剩余价款须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缴清。两宗地按规划须配建196个学位的幼儿园,须按应配建规模出资1451.38万元与周边小区联合配建幼儿园。另须按照滨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滨城区委社工部相关配建要求,完成装配式建设并完成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等公建配套设施的配建和移交。待周边18672平方米土地征收后按该两宗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单价协议出让给该两宗地使用权人并办理合宗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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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B077 |
黄河十六路以南、渤海一路以西 |
21494 |
住宅、商服(其中商服建筑面积占比5%-10%) |
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 |
不大于20% |
不小于35% |
70 |
100 |
9028 |
1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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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B077地块:该宗地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清50%,剩余价款须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缴清,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不支付利息。该宗地按规划须配建52个学位的幼儿园,须按应配建规模出资385.06万元与周边小区联合配建幼儿园。另须按照滨城区委社工部、滨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民政局相关配建要求,完成装配式建设并完成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等公建配套设施的配建和移交。待周边3716平方米土地征收后按该宗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单价协议出让给该宗地使用权人并办理合宗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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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B078 |
黄河八路以北、渤海二路以西 |
81112 |
住宅 |
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 |
不大于20% |
不小于35% |
70 |
100 |
31026 |
6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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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B078地块:该宗地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清50%,剩余价款须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缴清,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不支付利息。该宗地按规划须配建176个学位的幼儿园,须按应配建规模出资1303.28万元与周边小区联合配建幼儿园。另须按照滨城区委社工部、滨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民政局相关配建要求,完成装配式建设并完成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等公建配套设施的配建和移交。待西南侧573平方米土地征收后按该宗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单价协议出让给该宗地使用权人并办理合宗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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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B079 |
黄河八路以北、渤海四路以东 |
33322 |
住宅 |
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 |
不大于20% |
不小于35% |
70 |
100 |
12746 |
2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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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B079地块:该宗地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清50%,剩余价款须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缴清,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不支付利息。该宗地按规划须配建72个学位的幼儿园,须按应配建规模出资533.16万元与周边小区联合配建幼儿园。另须按照滨城区委社工部、滨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民政局相关配建要求,完成装配式建设并完成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等公建配套设施的配建和移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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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B070 |
滨北办事处梧桐十路以北、凤凰四路以西 |
35379 |
工业 |
不小于0.6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50 |
10 |
1168 |
1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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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B070地块:该宗地为标准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35万元/亩,亩均税收≥17万元/亩,单位能耗GDP增加值≥0.36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274万元/吨。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与宗地所在属地管理单位(山东滨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滨州市滨城区“标准地”使用协议》及《滨州市滨城区“标准地”出让企业投资项目相关事项承诺书》,项目建设时要严格按照签订的《滨州市滨城区“标准地”使用协议》及《滨州市滨城区“标准地”出让企业投资项目相关事项承诺书》执行。该宗地地上附着物价值143.3975万元,竞得者竞得土地后须交纳该部分费用至滨城区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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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B076 |
滨北办事处梧桐二路以北、凤凰六路以西 |
31559 |
商服、 住宅(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占比30%-45%) |
不小于1.0且不大于2.5 |
不大于45% |
不小于20% |
40 |
100 |
7575 |
1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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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B076地块:该宗地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清50%,剩余价款须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缴清,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不支付利息。该宗地按规划须配建40个学位的幼儿园,须按应配建规模出资296.2万元与周边小区联合配建幼儿园。另须按照滨城区委社工部、滨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民政局相关配建要求,完成装配式建设并完成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等公建配套设施的配建和移交。待东侧1169平方米土地征收后按该宗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单价协议出让给该宗地使用权人并办理合宗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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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B080 |
黄河三路以北、渤海三路以东 |
38386 |
住宅 |
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 |
不大于25% |
不小于35% |
70 |
100 |
14971 |
2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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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B080地块:该宗地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清50%,剩余价款须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缴清,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不支付利息。该宗地按规划须配建83个学位的幼儿园,须按应配建规模出资614.615万元与周边小区联合配建幼儿园。另须按照滨城区委社工部、滨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民政局相关配建要求,完成装配式建设并完成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等公建配套设施的配建和移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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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B081 |
黄河三路以北、渤海三路以东 |
46273 |
住宅 |
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 |
不大于25% |
不小于35% |
70 |
100 |
18047 |
3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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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B081地块:该宗地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清50%,剩余价款须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缴清,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不支付利息。该宗地按规划须配建100个学位的幼儿园,须按应配建规模出资740.5万元与周边小区联合配建幼儿园。另须按照滨城区委社工部、滨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民政局相关配建要求,完成装配式建设并完成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等公建配套设施的配建和移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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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B083 |
北海大道以北、渤海五路以西 |
43136 |
住宅 |
大于1.0且不大于1.2 |
不大于25% |
不小于35% |
70 |
100 |
12941 |
2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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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B083地块:该宗地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清50%,剩余价款须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缴清,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不支付利息。该宗地按规划须配建56个学位的幼儿园,须按应配建规模出资414.68万元与周边小区联合配建幼儿园。另须按照滨城区委社工部、滨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民政局相关配建要求,完成装配式建设并完成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等公建配套设施的配建和移交。待东侧27平方米土地征收后按该宗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单价协议出让给该宗地使用权人并办理合宗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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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范围
个人不得参与2025-X013、2025-X014、2025-X016、2025-X017、2025-B077、2025-B078、2025-B079、2025-B076、2025-B080、2025-B081、2025-B083十一宗地竞买,参与竞买的主体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应提交符合自有资金购地要求的证明材料,企业与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竞买。
除此以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出让文件获取方式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登录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pt.bzggzyjy.cn/bzweb/)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出让文件。
四、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缴纳
本次公告所涉及地块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竞买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A服务窗口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过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使用)。
竞买申请人须在2025年12月11日16时30分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16时30分。
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五、网上挂牌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时间为:
2025-X013至2025-X014地块:2025年12月3日8时30分至2025年12月13日9时。
2025-X016至2025-X017地块:2025年12月3日8时30分至2025年12月13日9时5分。
2025-B077地块:2025年12月3日8时30分至2025年12月13日9时10分。
2025-B078地块:2025年12月3日8时30分至2025年12月13日9时15分。
2025-B079地块:2025年12月3日8时30分至2025年12月13日9时20分。
2025-B070地块:2025年12月3日8时30分至2025年12月13日9时25分。
2025-B076地块:2025年12月3日8时30分至2025年12月13日9时30分。
2025-B080地块:2025年12月3日8时30分至2025年12月13日9时35分。
2025-B081地块:2025年12月3日8时30分至2025年12月13日9时40分。
2025-B083地块:2025年12月3日8时30分至2025年12月13日9时45分。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入选人。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网上挂牌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确定为竞得人。
七、其他要求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要求,需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竞买人可利用土地挂牌公告的时间先行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竞得土地后即可向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八、联系方式
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43-3186937 联系人: 孙女士
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43-3165508 联系人:杨女士
数字证书办理电话:0543-3165535 联系人:李女士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
2025年20号公告竞买须知(1).doc